市直各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提升工作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采购专管员轮岗交流
政府采购专管员实行3年任期轮换制度,请各单位定期梳理专管员的任职情况,对在岗满3年的应及时给予轮岗,防止长期任职滋生腐败。各单位采购专管员轮岗交流后,要做好工作交接,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和操作流程的学习,确保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轮岗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畅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
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严重影响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各单位如发现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采购流程不规范、泄露采购信息)、供应商(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网上超市产品价格异常偏高)、评审专家(串通供应商、未按标准评审、收受不正当利益)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将有关情况报告市财政局或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便及时查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有序。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6045180,邮箱:lbzfcgk@163.com;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6013979。
来宾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