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财政厅在南宁举办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来自区直各单位300余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财政厅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许丽萍局长参加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黄钢平处长主持了此次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的:讲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背景,使用等内容;解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商城和采购项目交易系统操作等实务操作。
许丽萍局长通报了2015年全区上半年财政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回顾了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的情况,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下半年如何更好地贯彻《条例》及“提速、控价、保质”的工作要求,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认真编细编实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
要增强政府采购工作计划性,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改善和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水平。(二)
采购单位要落实好采购主体责任。
一是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明确、完整、合规是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采购单位要落实好采购需求制定的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二是采购政策。采购单位要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的主体责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信息公开。采购单位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公开采购项目预算,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开中标或成交结果及政府采购合同。四是履约验收。采购人落实好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加强结果管理。五是完善内控。采购要落实好完善内控的主体责任,遏制寻租腐败。(三)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号)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要求,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对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抓紧组织实施。二是千方百计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各预算单位
必须全面梳理分析今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加大支出力度,全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
逐步扩大网上商城采购品目。采购人采购一般办公电器设备从现阶段的八大类逐步扩大到二十六类品目,全部实行网上采购,所有协议供应商实行网上报单、竞价,采购人可通过网上超市了解相关商品信息,也可到实体超市、商场了解商品信息,通过议价后在网上下单采购,所采购的商品价格必须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价格监测指数范围内,采购信息实时公开,切实解决协议定点供货采购价格高问题。
(五)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刚刚印发的《关于公布2016-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3号),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纳入《目录及标准》,启用了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展览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环境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教育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品目,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进行了有效衔接,各采购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许丽萍局长指出此次培训政策性和专业都很强,对大家的培训学习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全心投入,认真听讲,学有所得。二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学有所获。三要联系工作,付之实践,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