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机关党委有关要求,为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意识形态法规制度专项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我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精神,开展了处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隐患分析研判,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下一阶段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分工,人人有责,齐抓共管,主动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旗帜鲜明地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为推动我区政府采购监管提供保障;三是要抓好落实意识形态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关于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规范广西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加强政府采购网站日常管理,防止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情况;四是努力增强引导宣传本领,把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主动发声,不断传播政府采购工作的正能量、好声音,强化政府采购正面影响力,营造良好改革舆论氛围。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