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启动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12-15 18:17:35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启动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由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县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共治、标本兼治的原则,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厅选择30家代理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各设区市选择至少3家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时间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6月中旬结束,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期间,财政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强化专项整治结果应用,适时公开专项整治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引导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及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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