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三个明确”规范委托业务费预算编制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09-21 10:05:08

为组织做好自治区本级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文件,以“三个明确”着重规范委托业务费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是

明确提出凡不属于单位职责的事项,或属于单位职责但必须直接履职的事项,均不得委托外单位实施。不得通过委托业务等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或财政支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外的委托业务事项。

  

 

二是

明确禁止将不属于委托业务的事项笼统纳入委托业务费科目的预算编制行为。要求将涉及维修改造、物业管理、对外宣传、课题评审、业务培训、顾问咨询、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运维等支出事项应当准确列入符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具体科目,不得列入委托业务费。

   

 

三是

明确要求各单位在部门预算草案文本集中说明本单位委托业务费总体预算安排、资金来源构成、实施对外委托的主要业务内容、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等,并在具体项目文本中详细说明委托目的、必要性、受委托对象、业务内容、起止日期、经费测算过程等具体事项,进一步提高委托业务费预算编制的细化度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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