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增加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对2022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管理工作推进有力、成效较为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广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管理工作评估办法》要求,采取自评和复核的方式,主要对全区各地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规范管理、探索创新、实施成效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过综合评估,北海市、南宁市、贵港市、来宾市等4个设区市本级财政局,南宁市良庆区、河池市宜州区、藤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鹿寨县、融安县、资源县等23个县(市、区)财政局改革成效较为显著,被确认为改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特别是北海市财政局在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方面,南宁市财政局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重点领域推行改革方面,贵港市财政局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方面,南宁市良庆区、藤县财政局等在推动规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加强业务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典型经验做法等方面成效明显。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和激发全区各地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攻坚克难、深化改革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