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02-10 11:01:52

2022年,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锚定年初财政部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强化全过程管理

规范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设置。按照中央本级指导性目录框架,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履职需要,对2019年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予以修订,增强目录系统性、条理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提供依据和参考。细化项目实施要求。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细化购买主体、购买内容、预算编制、信息报送等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系统支撑。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统计报表功能,实时监测各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进度情况。优化预算执行监控功能,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的实时查询。根据最新的指导性目录规范调整一体化系统设置,为规范预算编制提供支撑。探索构建绩效管理机制。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对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评价工作客观性和专业性。持续选择管理基础较好、预算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

二是有序组织推进,扩大事业单位试点

加快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发展活力。组织全面梳理。组织区直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明确现由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通过预算拨款方式安排、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2023年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范围,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试点单位由2022年的37家增加到41家,项目由38个增加到63个。规范预算编制。在部署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预算编制调整工作,确保纳入试点范围的服务项目经费预算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至行政主管部门本级管理,并对项目支出测算的合理性严格把关。加强实施管理。将规范合同管理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求参与试点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范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履约责任和验收程序。同时,注重加强组织实施,密切跟踪试点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各环节流程。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改革创新氛围

健全激励机制。印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管理工作评估办法》,对各地上一年度购买服务规模、结构、质量、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选树改革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带动作用,推动各地把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管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收集整理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运用于纠纷调解、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排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通过广西财政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鼓励各部门规范推进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全区财政综合工作业务培训班、民政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课程。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相关政策、背景知识、工作动态及操作规范,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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