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完善预算编制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01-06 17:22:27

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管理,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强化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着力提升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一、明确购买主体资格条件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购买主体范围,强调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二、划清政府购买服务边界

 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对于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且已安排预算的服务事项,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列出六类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划清边界、提供遵循。

三、规范预算管理和信息报送

 强调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做到“应编尽编”“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快推进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整编制部门预算,识别和标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相关信息。同时,对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动汇集和上报数据提出要求。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的部署要求,持续跟踪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对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和提升政府支出绩效方面的积极作用。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