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836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超过16%,预计到2030年,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50万,人口老龄化率将超过20%。为加快建立满足全区广大老年人特殊生活需要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一、兜底线,大力支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大力支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切实强化政府兜底养老保障职能。
一是
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广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生活不能自理且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二是
支持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全区约130多万名老年人获得补贴。三是
全面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9.8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为特困供养人员中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惠及全区约73万名老年人。二、优服务,大力支持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一)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机制。
建立财政支持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有60%以上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筹措支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均超过3亿元,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实施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全区已创建广西老年宜居社区31个、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90个,建设日间老年人照料中心700多家,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设施近1万个,养老服务床位达到26.4万张。(二)支持深化推动医养结合。
一是
大力支持建设护理型养老床位,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据统计,目前全区护理型床位已达到5.1万张。二是
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推动医养结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规定落实全科医生培养相关经费,支持做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助推医养结合队伍保持稳定。(三)支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喜获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累计获得中央资金支持近1亿元,上述5市通过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降低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积极培育、扶持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其中,南宁市、柳州市在改革试点地区成果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此外,2021年柳州市、梧州市积极开展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900万元,专项用于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是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提供助餐、助洁、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等。三、强产业,大力支持养老服务和大健康产业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业与大健康产业协调发展、加速融合。
一是
推动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构建全生命周期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大健康产业体系,明确了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目标,目前,广投东盟健康城、泰康之家桂园等重大养老服务项目相继落地建设,太和自在城、前海人寿广西幸福之家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二是
支持创建命名了21个养生养老小镇,并按照每个200万元的标准补助其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养生养老小镇带动当地养老、文旅产业协同发展。三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35亿元,支持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建设项目46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5个,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四是
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的3000—5000元/床一次性建设补贴;针对失能老年人,结合养老机构星级、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区分15个档次给予每人每月60—160元不等的补贴,引入社会力量不断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下一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大力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在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础上,支持老年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