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2021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聚焦业务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参与人员的监督约束,不断强化各项廉政风险防范,切实保障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重点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方式和评审专家选择、采购活动组织、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流程,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活动都有章可循,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通过完善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等机制,督促预算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采购记录控制,确保决策过程形成完整记录和有案可查,堵塞内部管理漏洞。
三是改进监管方式,强化动态实时监控
通过加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督查力度、动态监控协议(定点)业务开展、对超时签订和公告合同及时预警和通报、运用电子系统自动监控和冻结及恢复相关操作权限等方式,加大运用电子化手段实施监管和服务的力度,强化动态实时监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是全面公开意向,提高采购信息透明度
自5月起全区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推动预算单位提前公开采购意向信息,拓宽充分竞争市场。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早做准备, 防范寻租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为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推动交易电子化,促进实现阳光交易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精神,在全区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不见面开评标交易,采购活动全程留痕,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环境,促进实现阳光交易。
六是明晰底线红线,引导强化自我约束
通过开展监管干部廉政集体谈话、典型案例分析教育、落实权责正负面清单管理和业务法纪学习等活动,以及举办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各类培训班,严明各项行为规范和纪律操守,增强相关人员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树立底线思维,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有效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及采购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