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垃圾整治 绘就美丽乡村——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购买农村垃圾处理托管服务

广西财政厅 2021-12-13 11:32:40

经过持续多年的奋斗,广西已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容村貌逐年提升。但广西一些农村地区缺乏垃圾专业处置机制,处理技术落后、经验不足,垃圾处理水平跟不上垃圾排放速度,对当地的农村居住环境和农民生活造成了影响。广西大化县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落脚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托管,全面提升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和作业效率。

一、适应形势需要,确定购买项目。

根据自治区农村垃圾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为彻底解决各乡镇垃圾处理问题,大化县共投资3550万元在全县建设11个垃圾处理中心以及10个村片区垃圾处理终端,并于2018年底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垃圾处理中心建成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收并使用,但因各乡镇政府财力、人力、技术有限,垃圾处理中心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为更好的治理农村环境,提升农村居民居住水平,使垃圾处理站发挥应有的作用,2020年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草拟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化运营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将全县21个垃圾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具体由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购买主体,购买的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桶(箱)保洁、再生资源分拣、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运输、垃圾分类处理等。

二、规范实施购买,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细化资质要求,选好承接主体。农村垃圾处理是一项看似简单但实而复杂的工作,垃圾进站需要分拣,工序繁杂,建筑垃圾、玻璃、坛罐、酒瓶等材料均不能进炉焚烧;且垃圾处理时间长、气味浓、炉边温度高,对从事垃圾处理工作的人员有较高要求;此外,垃圾焚烧会造成设备腐化,要求对设备定期维护,确保日常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招标公告中对承接主体的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必须具备环保运营资质,并在垃圾处理方面技术成熟、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等。经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广西荣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垃圾处理托管服务承接主体。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权利义务。为确保承接主体严格履行托管服务,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广西荣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为1442.81万元。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要求、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规范和明确。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21个垃圾处理站分散在全县各个乡镇,为确保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大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采取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村干、队长联合监督的方式,“日记录、周巡查、月汇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督查。一是要求承接主体每日进行运营记录,包含垃圾进站量、水电消耗量、柴火消耗量、设备维修情况等,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垃圾处理站每日运营记录进行检查。二是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派一名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到各个垃圾处理站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及时纠正,并跟各乡镇主管领导、村干、队长了解处理站运行情况,以利于全面了解掌握垃圾处理站的运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要求承接主体每月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申请资金时需同时报送当月运营报表及运营情况汇报。若城市管理执法局发现承接主体对巡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相应扣除其当月运营经费,直至整改完成为止。四是不定期对垃圾处理站的工人生产、生活、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特别是对工人的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五险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垃圾处理工人生产、生活有保障,以更充实的干劲和饱满的态度服务于垃圾处理工作。

三、紧盯服务成效,实现良性运作。

农村垃圾处理托管服务项目从2020年1月份开始运营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农村垃圾问题有人干、有人抓、有人管,改变了过去垃圾处理中心无人运营、垃圾随处堆放、分散处理效率低导致的脏乱差情况。

一是提升处理效率,改善人居环境。承接主体利用利用设备和技术优势,采取“人工+机械的作业模式加快补齐垃圾处理短板,并将日常转运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处理和转运率,做到垃圾日进日清,保障村容整洁,助力打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统一处理标准,推动规范管理。由专业的公司进行垃圾处理,明确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统一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处理流程和处理标准,并充分发挥公司网格化、全过程管理的优势,确保垃圾处理效果,促进项目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是实现良性运作,提供思路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严格督导,严格考核,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责权明晰”的管理机制,倒逼承接主体切实做好垃圾处理工作。项目调动了各方面积极因素,实现了“政府监管、企业服务、群众受益”的良性运作,为河池市各县区垃圾处理托管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经之路,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与广大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愿望高度契合。下一步,广西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购买农村垃圾处理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有序进行,以美丽宜居乡村绘就村民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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