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近年来,南宁市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探索和实践。自2016年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来,政府购买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从2016年的409个增加到了2020年的1937个,支出执行数从4.78亿元增加到19.74亿元,年均增长42.55%;2021年上半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执行数达到8.97亿元,同比增长26.52%。实现了政府由“养人”向“办事”方式的转变,有效推动全市公共事业发展和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一、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
先后印发了《南宁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宁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2016年修订)》《推进南宁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遵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先预算、后实施”的原则,近年来市本级财政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设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申报模块,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及指导目录编入《南宁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中,用于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应编尽编和规范编制。同时,强化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逐个单位、逐个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购买主体、购买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存在“负面清单”的内容等事项,及时纠正个别部门存在的购买主体不符、购买服务项目不合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违规等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
三、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为体现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近年来,南宁市各级财政部门重点选择了基本公共卫生、居家养老、绿化养护、文体卫生、法律援助、劳动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等领域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2020年,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支出占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的69.37%(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达到56.69%),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老百姓公众需求的宗旨。南宁市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购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项目等案例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好评并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向财政部、区内各市进行推介,自治区财政厅也对南宁市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2020年,南宁市财政局荣获全区2016—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措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工作流程,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