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提前谋划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广西财政厅 2021-09-17 21:34:55

为进一步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制,切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财政资金效益,自治区本级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试点。自治区财政厅在充分研究并征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选择自治区统计局“广西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自然资源系统专项培训”、自治区退役军人厅“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市场管理和库存质量卫生监管”等4个管理基础较好、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作为2022年绩效管理试点。同时,为顺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把好预算关口,抓好绩效目标制定

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试点的通知》,明确绩效管理任务和重点,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试点单位在部门预算“一上”时同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要求单位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标要结合服务类项目的特色,突出总体成效和工作亮点,能够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和服务对象、相关群体以及购买主体等方面满意情况。财政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是规范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精准有效

建立“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机制,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对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专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项目购买程序、合同管理、信息公开是否合规,购买主体和服务对象是否满意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性、评价依据充分性、评价结论准确性。同时,试点项目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承接主体选择等实质性挂钩。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虽然以绩效评价为主的预算绩效管理已经覆盖多个领域,但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践中,仍存在绩效理念不够强、绩效目标不够精准、绩效评价不够规范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利用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解读绩效管理政策和要求,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典型案例,加深各级各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的认识,不断提升其绩效管理能力,营造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追踪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探索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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