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到部分市县开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专题调研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05-24 21:39:30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财政系统调研课题工作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4月25-30日,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钦州、北海、柳州和桂林等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全区各级政府采购工作现状以及深化制度改革实施情况。

一是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有关市县政府采购工作现状以及深化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包括本地区或本部门政府采购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监管部门配备法律顾问、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准备)、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目标等情况。还重点了解各级各预算单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以及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工作推进情况、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点面结合,形式多样。本次调研重点选取了钦州、北海、柳州和桂林等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将座谈会和现场观摩、书面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全面了解了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有关市财政局、部分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部分预算单位等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其中柳州市所有县(区)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自治区财政厅调研组还分别实地走访了钦州和北海两市政府采购中心,观摩了钦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等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和北海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成果,现场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与一线工作人员交流互动、倾听意见建议。

三是宣传指导,明确目标。为指导各地区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调研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提升信心,担当实干,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面总结前期改革成果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先试先行,积极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要压实责任,克难攻坚,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各项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导,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继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积极支持乡村振兴。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水平;要严守底线,廉洁自律,常抓不懈,共同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紧跟中央和自治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继续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勇于探索,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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