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广西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现阶段改革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413个,占全年总项目数的59.9%;实际执行金额3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35.8%,与2019年上半年执行金额20.91亿元相比,增长50%。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在执行项目个数和金额上占比较高,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占38%,执行金额占38.3%;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项目数占28.2%,执行金额占24.3%。
按照现阶段改革重点,上半年广西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改革: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知,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下一步广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点,为各级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办法》提供指导。同时,组织对《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加深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解。此外,还将《办法》纳入2020年广西普法学习和考试范围,自治区财政厅针对项目执行中比较容易混淆的问题以及《办法》的重点核心内容出题,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学习《办法》,进一步扩大普及范围。
二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020年自治区本级选择了自治区体育馆、假肢康复中心等4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重点对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且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项目预算编制方式进行调整,由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全区各地也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如柳州市和钦州市分别选取了2家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北海市在2019年44家试点的基础上选取了49家事业单位进行试点,覆盖了除教育、医疗以外的所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是研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效益,结合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自治区财政厅选取了2019年自治区本级的广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应急管理宣传等3个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绩效评价、购买程序、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探索推进购买服务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