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强保障 扶弱助困暖人心——广西藤县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广西财政厅 2022-01-09 18:55:53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社会整体和谐氛围的构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是扶残助残的关键措施,也是《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重要要求。近年来,广西藤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委托专业的托养机构及辅助性的就业机构为该县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着力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当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调查,精准对接需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15号),按照工作职能,确定由藤县残疾人联合会作为藤县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了紧紧围绕保障残疾人最迫切、最基本的需求提供助残服务,藤县残联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数据库为基础,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准确掌握智力、精神及肢体重度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托养需求,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档案,确定2020年的受惠人员数量和具体对象。藤县残联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与残疾人家庭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残疾人目前急须解决的问题,以此为依据确定了购买内容。最终确定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为生活照料、家居保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送餐等,并设定了具体的服务时间和次数。

二、规范实施,确保责任履行

一是做好预算管理,规范采购服务。藤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阳光家园计划”的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测算项目金额为115万元,列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共同安排。根据项目特点,对承接主体提出明确要求,例如须依托具备一定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经验并能具备托养服务资质等。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广西容县保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承接主体。

二是严格合同管理,明确责任义务。藤县残疾人联合会作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金额为114万元。合同中明确了服务的对象、内容和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确保落实到位。藤县残疾人联合会详细制定了项目的绩效目标,通过平时监督和绩效管理结合的方式,保证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建立服务台账,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后如实填写服务情况,指导服务对象及家属填写满意度情况明白卡。藤县残疾人联合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开展督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的实地抽查工作,检查服务台账,考察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服务态度,向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服务满意度、改进意见和建议,跟踪掌握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督促其抓实抓好各项服务内容、积极改进不足之处。藤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绩效目标,在年度项目完成后,通过单位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

三、多方发力,提升服务质效

2020年,藤县通过“阳光家园计划”为该县约760名残疾人提供了服务,有效改善了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补齐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短板。

一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助残服务。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多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路途遥远,而且居住分散,仅靠残联等部门无法充分满足他们的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助残合力。

二是提供专业服务满足特殊性和多样性需求。项目引入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工作人员对残疾人嘘寒问暖、贴心照顾,量身定制、无微不至的照料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品质,提升自我生活能力,减轻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也体现了社会的爱心和温度。

三是严格履约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作为承接主体的容县保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签订合同后,及时组织开展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服务工作人员迅速掌握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充分了解各服务对象的个人状况、详细需求和服务内容。在服务过程中,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如给予有烦燥、暴力等行为的服务对象更多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改善其心理状况,使服务对象满意度更高和获得感更强。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下一步,藤县将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精准助残、高效助残、温暖助残,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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