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采〔2016〕26号关于非驻邕自治区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借库抽取评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system 2016-11-01 00:00:00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实施简权放权,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现将非驻邕自治区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借库抽取评审专家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如下:

非驻邕自治区本级单位或自治区本级单位需要在邕外(异地)开标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从201671日起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需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异地抽取专家评委的请示,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3天向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提出抽取专家评委的申请,由当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核准后实施,所在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应协助配合,所需评审专家应从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由当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协助监督工作。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并附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6月24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XXX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

    现有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需申请在X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标或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评标(审)地点
项目评标(审)时间 XXX年XX月XX日上午(下午)时分
抽取专家时间 XXX年XX月XX日时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计划编号 附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监督人员
评标(审)专家类型 1.XXX类X人;2.经济(会计)类X人;3.。。。。 评审专家人数 X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其它要求
申请要求 申请在X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审)专家。申请单位(盖章)XXXX年XX月X日
财政部门意见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盖章)XXXX年XX月X日

本表一式二份:财政部门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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