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号)

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05-07 09:01:02

一、项目编号:

QZZC2023-G1-00017-CGZX

二、项目名称:

钦州市监委留置场所(浦北)办公办案用房家具、家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市德缇尔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5号和美家园1栋1单元十七层1601号房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北县小江街道和谐路36号,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4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4:采购文件指向特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2、3:采购文件评分未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2、处理结果:(一)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4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4。
(二)投诉事项3成立。
(三)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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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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