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钦北政采〔2024〕第1号)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4-04-30 16:54:31

一、项目编号:

QZZC2023-G3-00013-CGZX

二、项目名称:

钦州市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信路1号

被投诉人:1: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1.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2.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参与了“钦州市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3-G3-00013-CGZX)标项一的采购活动。该项目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3月7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4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4月3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认为,在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钦北区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服务采购(QZZC2023-G3-00013-CGZX)中标公告中,分标1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中标报价4752600元,得分为95.95分。其公司报价2827800元,得分为85.5分,排名第二。在本次投标中,其公司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对所有实质性条款和其他条款进行了逐一响应,并对标评分细则各项评分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材料齐全、真实。经其公司结合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各投标人报价等因素进行分数评估,认为其公司报价具有明显优势,且其它部分评分项均满足的情况下,该分数与实际情况严重偏离,打分环节存在明显偏向性导致其公司所得分数畸低,影响了投标公平性,损害了其公司利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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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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