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钦州市财政局 2024-03-29 21:18:46

一、项目编号:

QZZC2023-G1-990220-YZLZ

二、项目名称: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音乐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长沙市海韵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262号城市生活家3楼401、501-508号

被投诉人1: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子才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被投诉人2: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街道西环南路89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博韵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号七星花园世纪新城3#楼1-4-1号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依法受理了投诉人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音乐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QZZC2023-G1-990220-YZLZ)的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1关于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师范特色专业音乐教育实训基地建设(QZZC2023-G1-990220-YZLZ)中标结果公告中,只公布了中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及其货物标的清单(报价),没有依法必须载明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等内容,这种明显的违规操作是为了掩盖自身的不法行为;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1未依法公布中标信息,目的是掩盖如果按照招标文件合法合规评标,我公司得分应排名第一成为中标人的事实;相关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最后得分应该在85分以下,不可能成为中标人;投诉事项3:广西莲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鑫金冠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琴川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嫌疑;投诉事项4:相关供应商与被投诉人1存在相互勾结、利益输送,存在控制及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投诉事项5:在B分标中,被投诉人1为了腐败利益最大化中标,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也没有具体操作规定的情况下野蛮废除投诉人的投标;投诉事项6:B分标中,相关供应商的单项报价是高于市场数倍的价格,属于应该废标的情形。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5、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6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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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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