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号)

北海市财政局 2024-03-27 16:29:22

一、项目编号:

YZLBH2023-G1-037-BHZC标项2

二、项目名称:

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海上医学救援培训装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周口市昊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和谐路北侧中原玉博城A9幢136,138号

被投诉人:1.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北海市人民医院

地 址:1.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0号779财富中心15楼1505 2.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83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8日,投诉人就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海上医学救援培训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YZLBH2023-G1-037-BHZC标项2),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共25项,投诉内容均为中标供应商广西润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投标产品史赛克TS88型号4K内窥镜摄像系统(以下简称内窥镜)和赛诺薇牌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以下简称手术设备)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存在25项参数负偏离的情况,其中,投诉内窥镜负偏离参数10项,手术设备负偏离15项。中标人若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产品参数为负偏离,则存在虚假应标情况。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被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海市财政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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