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
被投诉人: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广西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21号;贺州市八步区凤鹅塘路5-2号502号商铺
相关供应商:中桂览悦(广西)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歌海路10号海创梦中心三层310-A35号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月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项目编号:HZZC2023-C3-020121-GXHY)的投诉书。经审查后,我局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经投诉人补正后,于2024年1月15日重新递交投诉书。 经审查,投诉人重新递交的投诉书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处理结果: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