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 2024-03-20 19:06:57

一、项目编号:

HZZC2023-C3-020121-GXHY

二、项目名称:

第十一届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

被投诉人: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广西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21号;贺州市八步区凤鹅塘路5-2号502号商铺

相关供应商:中桂览悦(广西)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歌海路10号海创梦中心三层310-A35号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月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项目编号:HZZC2023-C3-020121-GXHY)的投诉书。经审查后,我局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经投诉人补正后,于2024年1月15日重新递交投诉书。 经审查,投诉人重新递交的投诉书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处理结果: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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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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