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南宁市邦奇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7-1号华兴园综合楼写字楼802号房
被投诉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3:本项目预中标人所提供的中标标的“无线AP”的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4-6:本项目预中标人所提供的中标标的“AC控制器”的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7-8:本项目预中标人所提供的中标标的“核心交换机”的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9: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诉人所有质疑内容并不仔细查阅就予以驳回,有欠公平、公正,投诉人对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内容不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6、7、8、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6、7、8、9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3、4、5、6、7、8、9。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5、6、7、8、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6、7、8、9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3、4、5、6、7、8、9。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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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