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03-20 18:35:38

一、项目编号:

GXZC2023-G3-004425-JGJD

二、项目名称:

2023年-202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柳州启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小区三村21栋3单元302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2日发补正告知函给投诉人,投诉人于2024年1月11日向本机关提交了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2024年1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项目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设置的中标供应商家数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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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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