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03-04 17:52:48

一、项目编号:

GXZC2023—C3—004128—GXLY

二、项目名称:

主动健康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被投诉人: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1405、1406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诉人质疑整体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的公平性。
投诉事项2:拟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完全满足云化部署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3:拟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完全满足评审标准的商务分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
(三)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的规定,

2、处理结果:(一)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3。
(二)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终止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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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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