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2号
被投诉人: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名都A座508、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3年12月22日向代理机构就青秀区电子政务外网项目(项目编号:QXZC2023-C3-01032-GXHH,以下简称“本项目”)提出书面质疑,因不满采购人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答复,于2024年1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政府采购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在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4年1月29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投诉撤回声明》,申请撤回本次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
2、处理结果:决定依法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采购活动恢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