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56号(天悦华府)1幢1606、1607、1608、1609号
法定代表人: 郭宏祥
委托代理人: 廖俊宇 电话: 0775-6790638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呼吸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GGZC2024-G1-03406-JDZB(重))质疑函答复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11时 50分收到贵方以 现场递交 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 呼吸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GGZC2024-G1-03406-JDZB(重))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呼吸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GGZC2024-G1-03406-JDZB(重)的中标公司广西新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窃取或伪造生产厂家卡本(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所需应标资料。
答复:
(1)贵方所述的“需要生产厂家卡本(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宣传彩页,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生产厂家三证”不属于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投标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不提供不影响投标。
(2)经核实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征询函答复,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均已实质性响应,满足资格性审查以及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贵港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提起投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9 日
附件信息:
19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