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宣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函的答复

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3-25 17:08:55


质疑供应商:广西一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49号第3幢607房

邮编:543000

联系人:丁柳权 联系电话:18278494409

授权代表:丁柳权

联系电话:18278494409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49号第3幢607房

邮编:543000

我公司于20243259:39收到质疑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详见附件:邮寄送达签收底单)关于武宣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4.材料:采用100%新料高密度聚乙稀,添加高质量 增强、抗紫外线剂,颜色色素达5%,确保颜色鲜艳,长时间不褪色;适用温度:-30℃至65℃气温,不发生 变形、开裂等损坏。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对240升塑料桶高低温(高温≥65℃,低温≤-30℃)循环抗老化试验的检测报告(高温、低温试验时间每100小时为1次,试验后样本表面无明显粉化、裂纹),循环次数不得少于3次;未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8.桶盖设有提手,提手处有不少于3条加强筋,延长垃圾桶的使用寿命并且方便垃圾的投放。跟垃圾桶的投标口边缘接触良好,整体密封性强,且不易变形。垃圾桶桶底采用三裙边设计制作,并设计有≥12条加强筋在桶底匀称分布,并采用蜂窝状(外层)和辐射状(内层)加强设计,保证垃圾桶在超负荷运作时不因底部受力过大而开裂;并在桶底嵌有钢质耐磨钉,耐磨钉数量≥28颗,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底部不易磨损,确保产品经久耐用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桶底部实物照片,不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10.轮轴在两端切削形成凹槽,三次酸洗彻底清除氧化面,经过电镀锌特殊工艺制成的钢轮轴。坚固耐用、抗氧化、防锈功能。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对垃圾桶轴的盐雾试验检测报告,盐雾试验时间不少于1500h,试验后无锈蚀;未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事实依据:▲8.桶盖设有提手,提手处有不少于3条加强筋,延长垃圾桶的使用寿命并且方便垃圾的投 放。跟垃圾桶的投 标口边缘接触良好,整体密封性强,且不易变形。垃圾桶桶底采用三裙边设计制作,并设计有≥12条加强筋在桶底匀称分布,并采用蜂窝状(外层)和辐射状(内层) 加强设计,保证垃圾桶在超负荷运作时不因底部受力过大而开裂;并在桶底嵌有钢质耐磨钉,耐磨钉数量≥28 颗,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底部不易磨损,确保产品经久耐用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桶底部实物照片,不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这个条款要求属于明显体现排他性,以这种具有指向性的条款作为投标门槛及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具有唯一性、针对性的、指向性的、排他性的条款属于不合理要求,已构成阻挠和限制潜在供应商、厂家、代理商、公平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4.材料:采用100%新料高密度聚乙稀,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颜色色素达5%,确保颜色鲜艳,长时间不褪色;适用温度:-30℃至65℃气温,不发生变形、开裂等损坏。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对240升塑料桶高低温(高温≥65℃,低温≤-30℃)循环抗老化试验的检测报告(高温、低温试验时间每100小时为1次,试验后样本表面无明显粉化、裂纹),循环次数不得少于3次;未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时间:2024年3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期间间隔时间较短,没有公平的预留给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将产品送检获得检测报告,且不符合行业检测标准明显体现排他性,以这种具有指向性的条款作为投标门槛及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具有唯一性、针对性的、指向性的、排他性的条款属于不合理要求,已构成阻挠和限制潜在供应商、厂家、代理商、公平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答复函中招标代理并未回复我方提出质疑的:合理预留时间给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将产品送检获得检测报告问题作出具体回复,回复的内容偏离了我方质疑的问题。

A10.轮轴在两端切削形成凹槽,三次酸洗彻底清除氧化面,经过电镀锌特殊工艺制成的钢轮轴。坚固耐用、抗氧化、防锈功能。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对垃圾桶轴的盐雾试验检测报告,盐雾试验时间不少于1500h, 试验后无锈蚀;未提供或不符做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3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期间间隔时间较短,没有公平的预留给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将产品送检获得检测报告,且不符合行业检测标准明显体现排他性,以这种具有指向性的条款作为投标门槛及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具有唯一性、针对性的、指向性的、排他性的条款属于不合理要求,已构成阻挠和 限制潜在供应商、厂家、代理商、公平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答复函中招标代理并未回复我方提出质疑的:合理预留时间给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将产品送检获得检测报告问题作出具体回复,回复的内容偏离了我方质疑的问题。

答复:经核实,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关于需要提供相应检测报告以及240升脚踩塑料桶桶底部实物照片,是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真实有效,市场上具备此类货物合格的满足这些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且截止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5家。因此,并不存在具有指向性的条款作为投标门槛及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具有唯一性、针对性的、指向性的、排他性的条款属于不合理要求的行为,贵公司此项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2.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的规定,本项目设置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时间:2024年3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属于合理设置,不存在不合理的行为。

3.截止2024年3月25日9:39,我公司未收到过贵公司任何关于本项目书面的质疑函,不存在贵公司所称的:“答复函中招标代理并未回复我方提出质疑的:合理预留时间给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将产品送检获得检测报告问题作出具体回复,回复的内容偏离了我方质疑的问题。”的行为,予以驳回。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325

   附件:邮寄送达签收底单

附件信息:

  • 质疑函.pdf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