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对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下半年基础工作、项目执行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等,同时抽取下半年代理的三个货物类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和考核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工作成效:经考核,政府采购中心下半年能够按批复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及时依法公开采购信息;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业务规范,交易成本低;严格按专家抽取程序,依法依规抽取评审专家;做好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档案材料的保管。能对上半年考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本部门管理制度,更好明析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各项采购任务。
2、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编制出现原则性错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存在未明确对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况;未顶格给予中小企业20%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此外,还发现采购文件的编制存在不严谨细致的问题。
六、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在综合考核小组意见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后,经综合考核评价,罗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下半年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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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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