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 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
| 2 |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4-2号 |
四、基本情况
依政府采购当事人申请,本机关依法对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批薄改资金、费附加资金计算机采购项目标项二(编号:LZZC2023-G1-040020-LZJC)进行监督检查。
该项目于2023年9月1日,由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开展公开招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该项目复核评审资料中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未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及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情形向我局提起监督检查。
经依法检查,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本次投标项目废标,须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2、处理结果:(一)本项目投标评审结果无效。(二)废除本项目投标,当事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后,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南区财政局
202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