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 桂平市西山镇杏花街16号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未仔细核对《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而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南宁市节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属于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并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符合该项目的资格要求。该项目的评审专家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资格文件审查不严格,未能够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公正评审,导致不具备该项目中小企业资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成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二)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的项目实施方案分、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分均未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和方法,未对评审因素进行细化和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责令该项目的评审专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在该项目中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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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财政局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