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03-28 11:31:31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要求,我厅派出监督评价组,于202211月至12月对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发现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未按规定开展评审活动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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