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七层0702号房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 2022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 号)要求,我厅派出检查组,于 2022 年 11 月至12 月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采购项目在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档案记录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
2.处理结果:责令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