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3年第5号)

来宾市财政局 2023-03-07 16:20:53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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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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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2号楼1401号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对你公司代理的项目1“全自动血培养仪 (全自动细菌培养监测系统)”、项目2“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3“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永久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无进口产品相关材料存档(项目1);(二)无履约验收材料(项目1、2、3);(三)评审专家未随机抽取,设定专业与项目需求不符(项目2);(四)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超时(项目2);(五)合同公告超时(项目3)。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五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十三条;《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27号)第二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本机关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请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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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财政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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