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3年第4号)

来宾市财政局 2023-03-07 16:20:44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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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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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对你公司代理的项目1“《广西来宾市碳酸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广西来宾市碳酸钙产业指导目录》编制服务”、项目2“医学影像存储项目”、项目3“来宾市中医医院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采购文件无澄清修改的内容(项目1);(二)评审专家未随机抽取;抽取评审专家专业与项目需求不符(抽取教师专业)(项目2);(三)评审中专家打分一致,未独立评审(项目2)。(四)合同公示超时(项目3);(五)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超时(项目3);(六)无故回避其他评审专家(项目3);(七)采购文件无澄清修改的内容(项目3)。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五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27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本机关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请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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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财政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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