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3年第1号)

来宾市财政局 2023-03-07 16:20:15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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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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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68号),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对你公司代理的项目1“来宾市市本级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2021年来宾市食品安全检验服务项目”、项目3“荧光PCR实验室仪器采购”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招标文件有歧视性评审因素(项目1);(二)无履约验收材料(项目1、2、3);(三)无故回避其他评审专家(项目2);(四)采购文件无澄清修改的内容(项目3)。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十一条第二款、三十九条、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四十八条、七十四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十三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3部分。

2、处理结果:本机关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请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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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财政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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