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贺州市远建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贺州市远建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2、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堤北路66号
二、 基本情况
贺州市远建畜牧机械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参加了2022年昭平县鹧鸪养殖基地养殖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并中标。经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竞标报价表为虚假材料。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四、 处 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至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2022年昭平县鹧鸪养殖基地养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J1-210057-GXXZ)采购金额2612535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即人民币15675.21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昭平县财政局
2、联系人: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74-668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