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现将 广东南迅电梯有限公司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告如下:
一、 违法失信人名称:
二、 违法失信人地址:
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四、 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2017年11月17日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YHZC203-20171113)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广东南讯电梯有限公司向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的声明函》中声明你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你公司于2017年2月9日被广州市海珠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行政处罚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情形。
五、 处罚依据:
当事人在参加上述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六、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拟对该公司处理决定如下: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 :贰仟肆佰元整 (即¥2400.0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 处罚日期:
八、 执法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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