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01-31 08:27:17

北通镇人民政府

202211月至12月,我局检查组对你单位2021年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列明如下:

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北通镇人民政府“北通镇人民政府丛林穿越、休闲娱乐等无动力机械”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1-C1-220082-GXTH)2021年8月31日发中标通知书,2021年10月2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202219

附件信息:

  • 责令整改通知书(北通镇人民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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