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通镇人民政府:
自2022年11月至12月,我局检查组对你单位2021年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列明如下:
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北通镇人民政府“北通镇人民政府丛林穿越、休闲娱乐等无动力机械”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1-C1-220082-GXTH),2021年8月31日发中标通知书,2021年10月2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2022年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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