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
按照《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平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对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一、
存在问题
经检查,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构建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1-G1-60026-GXBX)采购合同公告时间不规范,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招标公告未执行规范文本,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的规定;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不明示,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法院专网设备采购(重)项目[GGZC2021-J1-60496-GXBX(重)]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不明示,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约定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也收取3%的质保金,不符合《平南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点第(二)项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依法向平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南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