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灵山县财政局 2022-06-15 17:29:12

广西华辉智能科技有限公(91450100MA5QBMUD7H):

本机关对你公司在“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灵山县天通一号卫星通讯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1-J1-50014-CJXG)”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已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因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灵财监﹝2022﹞4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灵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7-6428581

联系地址:钦州市灵山县文峰路68号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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