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2021-05-27 15:43:49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GGZC2020-G3-20681-GXLZ

二、 项目名称

2020年第十二届中国健身名山广西平天山(贵港)重阳登山节协办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天隆小区195号

四、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开始,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抽查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组织履约验收、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妥善管理政府采购档案、开标、评标现场未实现双向视频、音频的问题,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信息:

  •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doc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