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学位是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的措施之一。《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提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
从实践来看,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已试行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019年,龙湖区选取碧华实验学校作为试点学校,购买45个小学一年级学位提供给居住在龙湖区范围内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购买学位服务包括该校学杂费,不包括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项目费用。
近期,教育部也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学位政策,特别是将随迁子女占比比较高的民办学校优先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