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3号)

灵山县财政局 2024-05-27 16:49:15

一、项目编号:

QZZC2023-G1-50013-CJXG(重)

二、项目名称:

灵山县泽丰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基地—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

被投诉人:灵山县移民工作服务中心,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江南路271号,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安园路一巷16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不合规不合法,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投诉事项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标的明细中的规格型号对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的规格型号未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
投诉事项3、4、5:中标人分项报价表超高压灭菌、一级RO水处理系统和管道管件的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事项2、事项3、事项4、事项5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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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财政局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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