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05-15 17:33:01

一、项目编号:

GXZC2023—J1—002808—CGZX

二、项目名称:

计算机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南宁市沐辉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国凯大道19号B1栋2楼2A-7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南宁市星湖路22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材料。2024年2月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2:结果公告中所发布的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的中标货物品牌不符合参数要求,拟成交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结果公告中所发布的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的主要标的信息中所提供货物,其官网无任何硬件服务器的参数指标,无法验证其响应情况,存在虚假应标可能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3。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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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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