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05-10 17:08:12

一、项目编号:

GXZC2024—G1—000085—CGZX

二、项目名称: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漓东院区医疗医务配套设施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宏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C16号楼十五层1530号房-B19号

被投诉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南宁市星湖路22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3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投诉人予以补齐补正材料后,2024年3月2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某些需求样品设置不合理,指向性很明确,倾向某供应商唯一产品设置参数。
投诉事项4-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某些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与采购需求相背离,并没有细化量化,且主观性评审因素较多,项目有失公平。
投诉事项6: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不合理,变相设置不合理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5、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6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3、4、5、6。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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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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