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滨海新城片区绿化养护服务(QZZC2024-G3-00001-CGZX) 的质疑答复函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06-13 17:33:48

质 疑 人:  广州路之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东平中路5号401G75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朱小平        电话:  19925499889           


广州路之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钦州市滨海新城片区绿化养护服务(QZZC2024-G3-00001-CGZX)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4年6月6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项目需求的设定涉及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歧视性和针对性。我司可以理解‘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是不能以自有和租赁设置差别或歧视待遇。”的回复:
经研究,该项目需求中生产、管理车辆配置要求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设置,且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对所有中小企业供应商不存在差别或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针对“自有车辆”的问题,采购人将重新研究和修改。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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