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4-G3-003914-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06-19 19:42:14

桂政采函〔2024129

质疑答复书

人:广西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语城2号楼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邓胜东

委托代理人:邓胜艺

本中心于202467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4-G3-003914-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7项:采购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11项“项目团队总体要求”中的服务人员要求不合理。对于项目团队要求共计19人属于变相地将企业的从业人员和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第13项“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中,只要求必须具备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不合理,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指向性;第15-20项中“二线技术人员资质要求”属于变相地将企业的从业人员和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且明显不合理;对二线技术人员资质要求明显过多过高;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的商务分中作为评审因素的证书要求过高、不与项目履约质量相关且证书的申报条件与企业经营规模、从业人数、成立年限相关,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倾向性;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的项目业绩中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指向性;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的服务承诺中要求品牌原厂商服务承诺函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指向性。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5、6部分成立,质疑事项1、2、3、4、7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619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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