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加速量热仪等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801-JDZB)质疑函答复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06-28 17:50:05

质疑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亮

电话:1881942198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仅限办公)

邮编:510070

我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14时30分收到贵方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加速量热仪等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801-JDZB)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标书加速量热仪技术参数第二条“▲2、量热仪控温范围:RT550 ℃”,该星号项指标要求:量热仪控温范围:RT550 ℃,而中标品牌HEL LIMITED(以下简称HEL),型号BTC-130,温度范围:室温-500℃,不满足该标书技术指标要求和用户使用要求,因此HEL BTC-130不应中标。

质疑答复: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关于该项偏离情况响应为“无偏离”同时,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满足此项技术需求的彩页,证明材料中显示温度范围为室温550 ℃”,且根据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征询函作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现有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本次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本项目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表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二:

标书加速量热仪技术参数第八条“▲8、放热检测灵敏度:等于或优于0.005/min;”,该星号项指标要求:放热检测灵敏度:等于或优于0.005/min,而中标品牌HEL BTC-130,放热检测灵敏度:0.02-0.03/min,不满足该标书技术指标要求和用户使用要求,因此HEL BTC-130不应中标。

质疑答复: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关于该项偏离情况响应为“无偏离”同时,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满足此项技术需求的彩页,证明材料中显示放热检测灵敏度0.005/min”,且根据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征询函作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现有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本次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本项目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表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三:

标书加速量热仪技术参数第九条“▲9、校准:量热器有校准操作。校准完成后,生成校准文件,需有漂移实验检测校准文件控温稳定性,是否存在温度漂移和假放热的现象。”,该星号项指标要求:校准完成后,生成校准文件,需有漂移实验检测校准文件控温稳定性,是否存在温度漂移和假放热的现象。而中标品牌HEL BTC-130,为实时在线校准,不满足该标书技术指标要求和用户使用要求,因此HEL BTC-130不应中标。

质疑答复: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表关于该项偏离情况响应为“无偏离”同时,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满足此项技术需求的彩页,证明材料中显示具有该项校准功能且根据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征询函作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现有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本次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本项目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表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信息:

  • 质疑答复函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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