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12A 邮编:536000
联系人:吴小梅 联系电话:17878988264
授权代表:吴小梅 联系电话:17878988264
地址: 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12A 邮编:536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4-J2-210206-GXJB
采购人名称:苍梧县京南镇人民政府
成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三、质疑回复内容:
广西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接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项目编号:WZZC2024-J2-210206-GXJB]的质疑函,我公司十分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对贵公司质疑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复核,1.广西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响应文件中相应项目(030412007001)的综合单价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原因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十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第十一条“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13.1.12规定和评委不通过的理由汇报给监管部门。2.经复核,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非本项目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我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了更正公告(详见附件)。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后附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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